全面加强军事治理,以军事治理新加强助推强军事业新发展
发布日期:2024-08-30 浏览量:0
完善军事治理体系
■张 扬
良法善治,国强军兴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》提出:“完善军事治理体系。”我们要发扬改革创新精神,加大军事治理工作力度,以军事治理新加强助推强军事业新发展。
“天下之势不盛则衰,天下之治不进则退。”一支听党指挥、能打胜仗、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,是战时打出来的,也是平时治理出来的。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我们党治军理念和方式的一场深刻变革,是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战略要求,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。党的二十大把全面加强军事治理上升为党的意志,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布局中来推进,充分体现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战略要求。
当前,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,局部冲突和动荡频发,全球性问题加剧,来自外部的打压遏制不断升级,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、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。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我军在把握时代变局中累积优势、在激烈军事竞争中掌握主动、在快速建设发展中提高效能的战略之举。面对永葆性质宗旨本色的严峻考验,面对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风险挑战,面对跨越发展、迈向一流的历史重任,要推动人民军队实现更快速度、更高质量、更高效益、更可持续的发展,必须全面加强军事治理,来一场治军理念和方式的深刻变革,以军事治理新加强助推强军事业新发展。
完善军事治理体系重在强化系统观念、全局统筹。全面加强军事治理是一个复杂的体系,涉及国防和军队建设方方面面,必须把握关联性、驾驭复杂性,加强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,加强条块协作和一体联动,提高军事系统运行效能和国防资源使用效益。尤其是随着国防和军队建设投入越来越大、摊子越铺越开、分工越来越细,军事系统运行整体性、协同性、复杂性显著上升,对军事治理要求越来越高。强军胜战能力之“强”依托军事治理水平之“高”。要求我们强化系统观念,加强各领域治理、全链路治理、各层级治理,加强各项工作的协调联动,确保同向发力、综合发力。
完善军事治理体系要加强跨军地治理。加强跨军地治理是全面加强军事治理的应有之义,是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的内在要求。当今时代,国家战略竞争力、社会生产力、军队战斗力的耦合关联越来越紧密,需要强化集中统一领导、强化大局意识、强化改革创新、强化法治保障,推动军地形成相互适应、相互融合、相互促进、协同发展的治理状态,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。跨军地治理是一项复杂系统工程,要持续优化体制机制,完善组织体系,健全政策制度,形成各司其职、紧密协作、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。
(作者单位:沈阳警备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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